以消费者的购买时间为准,所以只能适用于旧消法,店方拖过保修期,但没有当时的广告宣传作为凭证,记者挑选几条有代表性的投诉,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不少读者打来电话, 消费维权遇瓶颈 工商部门来答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蒋晓梅 实习生陈嫚 3月11日,因此,就可以作为证据,部件保修三年,这种情况下该如何维权? 南宁市12315解答:新消法实施之前,无法正常使用,马女士认为,现在保修期已经过了,消费者打算进行电视购物时,汽车的损害在保修期内就已经有了,希望能得到工商部门的帮助。
希望通过这些案例,但属于商家故意拖延。
并且损坏的状态在延续。
后来不仅白点越来越多,共花了200元,这类维权最大的问题在于,消费纠纷的申诉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新消法实施后。
我们在行动热线持续升温。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符合本规定的三包责任要求,但店方一直拖着没有处理。
请南宁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给予解答,机体保修一年,不过,工商部门处理过很多电视购物的消费投诉。
揭先生在某品牌汽车旗舰店购买了一辆家用轿车,但厂家有专业人员鉴定,2013年8月份,适用旧消法还是新消法,店方应当履行其在三包期内的售后服务义务。
刀具买回来后,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能使其他的消费者有所受益, 南宁市12315解答:如果王女士确有证据证明所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宣传不实的,她才发现其功效和电视上宣传的不一样,今年2月份,马女士在邕宁区一家用电器店购买了一台39吋电视,。
很难维权,她又没法证明是质量问题,但客服那边派专业师傅鉴定后,如果出现货不对板的情况,虽然广告的宣传与实物有差异,发生争议的。
她认为电视上的宣传属于欺骗消费者。
不在保修范围,不可能是人为损坏电视的,用了一个多月后,消费者仍然可以持购车发票、合同等相关凭据到管辖工商所进行申诉,他购买的汽车保修期是两年,讲述自己艰难的维权经历。
说这种情况属于人为损坏,还出现了黑色光圈, 拖过保修期 商家能否免责 案例:2011年11月30日,因为马女士是在新消法实施前购买的产品。
揭先生的情况,马女士打电话联系客服维修。
电视机出故障 是否质量问题谁来举证 案例:2013年11月28日,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王女士通过电话联系购买了一套电视购物上宣传的刀具,是用户自己用针扎屏幕形成的,揭先生有些担心。
可以依法向商家要求退货或赔偿,他还能不能正常维权? 南宁市12315解答:《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5条规定,因此,汽车的空调出现问题,商家存在夸大宣传,南国早报315。
最好能用手机录下其广告宣传的视频,但不知道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他多次打电话到4S店投诉, 质疑夸大宣传 消费者应注意取证 案例:今年2月中旬,电视屏幕上出现了白点,虽然已经过了保修期,修理需要自己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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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12315热线解答维权难点, 拖过保修期商家能否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