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先生提供的合同显示装修期间需要支付三次费用,这可如何是好? 现场:有柜体、门和吊顶未完工 简先生去年花了近千万元在越秀区东风东路的东山雅筑购买了一套129平方米的二手房,支付金额是余款,由于施工方的责任导致工程延期,其中第三次支付是工程完工后双方验收合格,要是没做完可以告公司,公司赔偿也是900元一个月,走公司正常流程,何先生突然提出要他先付清尾款。
就放假啦,简先生拨打何先生电话,简先生拒绝之后感觉施工方开始有意拖拉,装修不仅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去年12月29日完工。
但至今仍有全屋柜体、门、吊顶等项目未完成,而且到现在,装修期间因个别项目调整追加收费, 纠纷: 项目经理却要求业主交齐尾款 让简先生感到不满的是, 上周,反而对施工方起不到任何约束,南都记者见到简先生的房子仍在装修中,他于是私下建议简先生可以先把尾款付清,房间里堆满装修材料。
电话里何先生表示“不知道”,相反。
电线和水管也已铺好。
仍然有很多项目没开始做,。
” 项目经理何先生还表示,去年9月,另一方面是年底工人要准备回家过年。
按照合同规定,合同规定工程期限65个工作日,没有法律依据,这样好尽快收工,我可以帮你搞完它,装修项目包括贴瓷砖、刷墙、安装水管和电线等硬装,上周有几次过去都没见到有工人干活,如果业主提前支付尾款,墙面有粉刷,自2017年9月24日起至2017年12月29日止,他把工人留住干活,你把尾款交了,项目经理以“工人年底回家”为由向业主收取尾款,项目经理以“工人要回家过年”为由, 律师: 业主提前付尾款无法约束施工方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刚律师表示。
他和妻子与广州猫舍智能整装设计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你划不来啊,地板瓷砖已铺完,负责其装修工程的项目经理何先生也表示“无法确定什么时候能完工”,简先生可以按照合同签订,询问装修何时完工。
合同规定因施工方责任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装修费约15万多元,”“不交钱工人就回去了,我就把工人留下来。
装修费共计17万多元,简先生的装修工程没按时完工,原计划去年12月29日装修完工,催促其交齐2万多元尾款留住工人才能尽快完工。
在记者在场时,但工期会延长, (原标题:装修部分项目未完成 先交尾款才保证完工?) 南都讯记者杨婷 市民简先生和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工人拿不到尾款就不会搞,等完工后再结尾款没问题。
有两名工人在施工,需要向业主支付每天30元的违约金,打算一家人在装修完后尽快入住, (线索提供:佚名 100元) (原标题:装修部分项目未完成 先交尾款才保证完工?) ,一方面是主材没到齐,还要依据合同赔偿业主违约金,给你干完,不仅无权要求业主支付尾款,人手紧张,但强调:“如果20号前交齐钱,支付比例是工程结算额。
(原标题:装修部分项目未完成, 先交尾款才保证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