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是今年全国两会上经济领域的热点议题。
3月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举行“媒体开放日”,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少春对媒体表示,在珠三角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东西两翼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打造广东经济新的增长极,与珠三角城市串珠成链建设沿海经济带。
但工业用地资源紧缺、土地成本上涨,成为广东诸多制造企业面前的一个难题。如何破解产业用地困境?
2017年7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曾下发意见要求,优先安排新产业发展用地,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对低效闲置工业用地进行全面清理,对边角地、夹心地等分散低效的工业用地整合利用等。
广东省各地市也展开了一系列探索,在确保产业用地空间的同时,致力于降低用地成本,并通过产业共建等方式,促进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的合作,在全省范围内有效挖潜土地空间,促进不同区域的均衡发展。
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副主任袁易明认为,从当前经济发展阶段的客观规律来看,工业比重会下降,且在有限的土地资源内,非制造类产业容易在短期内产生相对高的收益,从而形成一种“短期诱惑”,但这并不利于广东省区域内产业的长期规划。这种情形下,制度的保障就变得很有必要。
各地多举措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广州市政府于今年1月2日审议通过的文件指出,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标准,将部分用地的出让价由不低于基准地价70%调整为50%。同时,为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增加了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先租后让的规定。
2月12日,深圳印发《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实施工业用地保护制度。
具体措施包括:科学划定全市工业区块线,探索对线内工业用地实施立法保护。鼓励工业“上楼”,提高产业用地容积率。支持多家总部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竞投、联合建设总部大楼。鼓励建设高标准厂房,允许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等。
袁易明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房租、劳动力等成本提升的背景下,需要避免制造业过快地衰减。制造业在深圳建成创新之都的过程中起支撑作用,必须首先从资源配置上进行合理布局和保障。
不止是广深两市,作为实体经济重镇的珠三角地区,诸多城市都就确保产业用地空间、降低产业用地成本等问题出台了相关措施。
东莞在近年来积极落实节约集约用地举措,整合连片大地块,推进存量盘活,大力推行“三旧改造”等。2017年5月,因土地集约利用成效较好、闲置土地较少的原因,东莞市被国务院通报表扬,还获得5000亩用地指标的奖励。
中山市范围内的国有工业用地(商品厂房项目用地除外)将设定一定年限的租赁期,期间土地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力归土地竞得人所有。
2017年5月,佛山市顺德区也提出了“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使用方式;此前,顺德设置了全国首个产业发展保护区,在全区22万亩工业用地中,划定了18万亩作为产业发展保护区,控制非产业类开发项目挤占实体经济发展空间。
在2017年底的一次媒体见面会上,佛山市长朱伟表示,制造业是佛山的根,佛山历届市委市政府都坚持发展实体经验,发展制造业不动摇。
探索跨区域“飞地”模式
除了盘活、挖潜各地市自身的土地空间,广东省内尚不均衡的发展现状,为各地市之间的合作提供了动力。
2016年7月,广东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提出大力推动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使粤东西北和珠三角在同等水平上发展,让粤东西北站在一个高的起点上,实现高水平跨越式发展。随后,广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
根据广东省的部署,自2016年起的五年间,粤东西北每市未来五年都要新形成产值超500亿元的产业集群。争取到2018年,累计推动珠三角地区1600个项目转移落户到粤东西北地区,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3000亿元,占粤东西北地区工业经济比重35%以上。
通过跨区域合作,既对粤东西北地区形成有效带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同时也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珠三角地区的土地困局。
一组可供参照的数据是,与东莞开展产业共建的韶关,其面积为18218平方公里,大约是东莞2465平方公里的7.4倍。东莞都市丽人从总部来到韶关工业园后,土地开发成本缩减至原来的十分之一左右,这成为两地合作的一个有力基础。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宏观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再齐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产业共建对稳定投资增长,尤其是促进工业、制造业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也是广东省经济发展的一大抓手。
产业共建、跨区域合作不仅仅局限于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之间,也出现在珠三角地市之间。2017年3月,江门市委书记林应武率队到深圳宝安区考察,他提议宝安到江门寻找一块“飞地”,并为“江门乃至粤港澳大湾区内城市间开展飞地经济合作进行探索”。
按照双方表达的意向,江门让渡主导开发权,两地共同成立园区公司对土地进行一次开发,并负责招商、运营,主体是深圳宝安,在项目准入等政府职能方面,则由双方共同组成的园区管委会履行。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广东省的过往经验来看,飞地合作最重要的是需要理顺制度安排,解决行政磨合的问题。
2017年,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等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创新“飞地经济”合作机制,发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完善发展成果分享机制,加快统一市场建设,促进要素自由有序流动,为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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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破解产业用地难题:工业土地挖潜与“飞地”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