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国家土地督察相关负责人曾公开表示,我国有260万个行政村,乡村建设规划始终是新农村建设的“短板”,多地乡村建设规划普遍缺失或存在不到位的问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保障城镇发展为主,没有充分考虑乡村发展需求。尽管国家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保障农村宅基地计划指标配给,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多向发达地区倾斜,向更容易增加GDP和财政收入的大城市、大项目倾斜。这种资源配置方式,导致农村地区在土地管理中长期处于边缘化。还有分析指出,当前“农二代”已经出现离土、出村、不回村的趋势,由此加剧村庄的衰亡,成员身份、社区封闭的宅基地制度导致村内成员不放弃宅基地,村外人无法进入,加剧村庄衰败。
“可以看出,随着近些年农村人口进城落户趋势成型,我国对于农村宅基地的管控也顺应城镇化、市场化形势,由最初严禁转让逐渐转向适度放开有偿转让,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同样传达了这一层含义”,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根据相关政策精神,未来农民进城后,可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或者退还给集体,已经有不少农村地区将退还后的宅基地统一整治,恢复成耕地,一部分转做建设用地指标,另一部分继续耕种,从而紧守18亿亩耕地红线。
李国祥进一步指出,此次中央一号文件严禁城里人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也是出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由于担心城市投资客过多接手宅基地会侵犯农民利益,也担心农民失去宅基地后未来想退回农村就没有了住房保障,目前各地主要在鼓励城里人租赁宅基地开发,而不是承包后建设”。
此稿件来源企业或互联网。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的,请注明原文来源地址。如若产生纠纷,本网不承担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删除或修改。
(原标题:一号文件:宅基地的“松”与“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