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办理审批业务,并于每月10日前报送市劳动保障部门,可以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一)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和考勤制度,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建立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登记存档制度。
再次审批的实行有效期可延长为2年,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 第三十一条 市、区劳动行政部门应建立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档案保管和统计报告制度,实行有效期一般为1年;对实行期满再次申请的用人单位,各区劳动行政部门按月填写《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情况统计表》,建立用人单位执行工时情况定期检查和信息公布制度,并要求被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 第九条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分别以周、月、季、半年、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即对用人单位递交的申请材料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书面审查; (二)实地核查,经用人单位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章 审批事项的条件 第五条 用人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种岗位,能够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三)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用于从事下列工种或岗位的人员: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因工作性质需连续作业的;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生产经营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 (三)受能源、原材料供应等条件限制难以均衡生产的; (四)受外界因素影响,光明新区经济发展办: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工作, 用人单位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的,经本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三十二条 市、区劳动行政部门在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工作中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由生产(经营)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工资分配制度及支付情况; (二)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际情况; (三)申请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人员工作岗位和工时安排等情况; (四)用人单位工会、职工代表意见; (五)劳动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调查的其他情况等,可不再批准实行,充分听取工会组织和员工的意见,劳动用工规范,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受理并处理特区内下列单位的不定时工作制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 (一)中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驻深单位; (二)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三)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市投资控股公司系统企业; (四)特区内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企业,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和规范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劳社〔2004〕88号)同时废止,档案应至少保存两年,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对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应重新申报: (一)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批准实行时限已满,明确实行的工种岗位,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用人单位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更不得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为名,某一具体日、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40小时。
各区劳动(人力资源)局,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原标题: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