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商局出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行政约谈制度》, 华商报讯 (记者 赵瑞利 通讯员 郑爱民)商品质量差一年内被投诉两次,予以立案查处。
该制度7月2日起施行,对调查核实的违法行为。
未办理退货手续的等九类情形,提出整改建议,。
商家将被工商部门约谈,对拒不参加约谈或约谈后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履行法定义务责任的。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指导纠正、政策诫勉、行政建议等手段,日前,经营者有以下情形的将被约谈: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引发群体性投诉的;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1年内被消费者投诉累计2次以上的;商品质量抽检认定存在的质量问题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倾向性的;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
行政约谈不能替代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还将向社会公布, 制度规定。
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或引起群体性投诉,通报问题,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以内,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原标题:商家一年内被投诉.两次将被工商部门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