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是关乎百姓安居乐业的日常设施,但近年来各地电梯安全事故频发,敲响了电梯安全的警钟,也让很多人闻“梯”色变,因此,把电梯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势在必行。据统计,目前温州市登记在用电梯超过5.6万台,电梯数量每年急剧增加,在检验、维护保养、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日益凸显。《条例》不仅对电梯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给出了“制度解答”,更博取民意,对诉求强烈的话题予以回应。这其中,五大亮点引起社会关注。
亮点一:物联网技术全覆盖
物联网技术,为电梯安全管理装上“黑匣子”。它能在电梯发生事故之前,提前发现其本身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
为此,《条例》规定了“载人电梯应当配备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功能的智能化监测装置,所采集的电梯运行数据应当传输至温州市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机构进行实时监测分析。”
“简单来说,今后我市所有电梯都将应用物联网技术,尤其对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老旧电梯来说,作用很大。”温州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旭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项制度设计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提高电梯维护保养的精准度。
亮点二:既有住宅有望加装电梯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业主希望给老房子加装电梯,以方便出行。然而,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时,总会碰到一系列问题,进展缓慢,甚至不了了之。
针对百姓“加装电梯”的强烈诉求,《条例》特别进行了规定——鼓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具体办法由温州市人民政府制定。
“这项制度的设计立足温州实际,为今后市政府出台相关办法提供了法规依据。”王旭东说。
亮点三:建设单位承担电梯“质保期”责任
今后,电梯在交付业主使用后也有“质保期”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电梯在质量保证期内的保修责任。
电梯“质保期”的设置,究竟有何作用?王旭东解释说,目前,很多建设单位在采购电梯时缺乏品质意识,更青睐“低价电梯”。这导致了电梯在交付业主后,短时间内就出现问题。“为了督促建设单位在采购电梯时注重品牌品质,保障电梯安全的长期性,我们设定了建设单位在电梯‘质保期’内应当履行的义务。”
亮点四:文明乘梯有法可依
电梯相比其他产品比较特殊,它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和管理人是相分离的,必须明确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以及责任人应履行的义务。
这其中,《条例》有关“文明乘梯”方面的规定引人关注。比如,乘客不得在电梯内吸烟、嬉戏、打闹、蹦跳;不得在运行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上逆行以及在其出口滞留;不得拆除、破坏电梯的部件机器附属设施、标识等。
亮点五:打破电梯技术“壁垒”
“电梯里设置了密码,开启不了。只能通过电梯生产厂家或指定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才能打开。”这样的群众反映在前期立法调研中经常听到。王旭东说,在电梯中故意设置技术障碍,是一些电梯生产厂家为垄断营销和维护保养市场常用的手段。
为此,《条例》明确禁止电梯生产单位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电梯中设置或者变相设置技术障碍的行为,维护了业主利益。
据王旭东介绍,《条例》将在近期按程序上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出台后,将惠及千家万户。
(叶凝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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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温州电梯安全条例五大亮点引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