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蔚
房地产行业再一次迎来加强监管。7月22日,住建部召开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房地产长效机制。7月23日,住建部等8部门联合下发 《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房地产开发、交易、租赁、物业等各个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四类乱象为整治重点
“从2019年6部门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到如今8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整体秩序的全面整治规范,覆盖了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各个领域,这说明房地产秩序综合规范治理将形成完整闭环。”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通知》明确表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房地产开发方面整治重点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房屋买卖方面整治重点包括: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住房租赁方面整治重点包括: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
物业服务方面整治重点包括: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此次政策继续强调了当前房地产市场管控从紧、从严的导向,值得各类市场参与主体的积极关注。同时,政策明确因城施策是整治重点,明确了四类整治方向,应该说是全范围且非常系统的整治,能够真正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惩处力度将加大
中央的密集发声以及本次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充分表明未来房地产调控将继续趋严,将有效遏制房地产市场各种违法、违规的行为。
7月22日住建部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提到“要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管好中介等市场机构,坚决查处市场乱象”。《通知》则明确要求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许小乐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8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全面整治工作,是落实“房住不炒”的进一步举措,有助于巩固当前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效果,我国的住房市场将全面实现“房住不炒”,社会居民实现住有所居,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
据央视报道,7月22日,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张其光表示,住建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对调控工作不力、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坚决予以问责。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潘浩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今年多个城市针对房价过快上涨、商品房销售管理以及租赁和保障房相关制度出台了调控政策,有的调控已见成效,房价大幅上涨的城市数量明显减少。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6月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来看,增速超过5%的城市数量由2020年1月的66城下降至28城。
值得关注的是,张其光还提到,要着力建立房地联动机制,推广北京市的做法,限房价、控地价、提品质,建立购地企业资格审查制度、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和清退机制。
据记者了解,今年北京市在首批集中供地时不仅“限房价、控地价”,还竞建高品质住宅,引导开发商理性拿地,“一地一策”的做法力争将政策落实到每一宗地块。
潘浩表示,目前来看,北京房价增速持续稳定在同比5%以内,今年6月与2020年1月相比,价格仅上涨0.8%。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今年以来,保障性租赁住房备受关注,重大利好接二连三出台。
7月 22日,住建部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再次明确,要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期间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解决好大城市的住房突出问题。坚持“保基本”,以小户型为主,注重实现职住平衡。按照“可负担、可持续”原则,建立科学的租金定价机制。
这是近期中央围绕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突出住房民生属性的又一次重要部署。今年以来,包括《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规划纲要》《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等重要政策文件中,均以较大篇幅关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中央部委及各地共出台住房租赁相关政策40余次,涵盖了规范市场秩序、财政支持、“非改租”等各个方面。
据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司长曹金彪表示,今年10月底以前,要确定“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目标和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在“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应力争达到30%以上。
对此,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预计未来会增加小户型租赁房源供给,安排专项资金以及集中建设。他指出,特别提及的“科学的租金定价机制”,预示着为了稳定租金会推出更多的系统性举措,不会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原标题:8部门联手出击 3年整顿楼市四类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