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前期去产能成效,严禁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2018年1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并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1月9日,我的钢铁网资深钢铁分析师徐向春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与此前2015年印发的版本相比,此次印发的修订版《办法》更加严格。例如,对钢铁业产能置换,文件明确,“地条钢”和落后产能等6类产能一律不得置换。
“此文件的印发,也透露出一个信号,那就是2018年的钢铁等行业去产能的主基调没变,去产能的力度不会减弱。”徐向春称。
严禁新增“地条钢”
中国钢铁、玻璃等行业自2015年受大宗商品寒冬冲击陷入困境。2016年起国家开始对钢铁、煤炭、玻璃、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钢铁等行业实施去产能等改革措施2年来,行业市场逐渐回暖,企业的经营效益也普遍向好。去产能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以钢铁产业为例。自2016年初至今的2年来,钢铁业已累计完成去产能任务1.15亿吨,距钢铁业“十三五”规划“削减1亿吨-1.5亿吨”的上限——1.5亿吨目标仅剩数千万吨的规模。
1月9日,中钢协副会长、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认为,此次文件出台说明去产能工作并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今后的钢铁去产能要严守两条底线,其一是严控新增产能,其二则是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在国家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三令五申严禁新增产能的背景下,产能置换是实现严禁新增产能和结构调整有机结合的重要手段。”李新创称。
1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钢铁处处长徐文立指出,“明确哪些项目建设须实施置换是开展产能置换工作的前提,明晰用于置换的产能范围是做好产能置换工作的关键。新出台的《办法》对这些都做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严禁新增产能。”
为了避免个别项目“钻空子”逃避置换新增产能,《办法》要求,无论建设项目属新建、改建、扩建还是“异地大修”等何种性质,只要涉及建设炼铁、炼钢冶炼设备,就须实施产能置换。简言之就是“只要建炉子、就要置换”。
哪些是可以置换的产能范围?“对钢铁行业,简单来说,可用于置换的产能要同时满足‘1个必须、6个不得’的两大要求。”徐文立解释。
其中,“1个必须”指用于产能置换的冶炼装备必须是国资委、各省级政府2016年上报国务院备案去产能实施方案的钢铁行业冶炼装备家底清单内的装备,或2016年及以后合法合规建成的冶炼设备。
“6个不得”指:列入钢铁去产能任务的产能、享受奖补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地条钢”产能、落后产能、在确认置换前已拆除主体设备的产能、铸造等非钢铁行业冶炼设备产能6类产能。这是“一票否决”项,触及其中任何一条都不能用于置换。
对于置换比例,此次《办法》也进一步收严。例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置换比例要继续执行不低于1.25:1的要求,其他地区则由等量调整为减量置换。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执行更严的置换比例,推进钢铁工业结构调整。
“这个1.25:1,是指每建设1吨新产能,就必须关停退出1.25吨旧产能。”徐向春在采访中解释称。
值得注意的还有,《办法》不仅对置换比例进行了收严调整,还强调“未完成钢铁总量控制目标的省(区、市),不得接受其他地区出让的产能。”
此前,国务院对天津、河北、山东三省市提出了钢铁产能总量控制目标。有关地区可通过去产能和跨省区置换两条途径,实现区域总量的控制目标。
以山东为例,山东省此前公布“十三五”期间要化解钢铁产能1500万吨。而2016年及2017年累计完成任务刚过半,2018年的去产能任务不轻松。
1月9日,工信部原材料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已完成区域总量控制目标的地区,在承接其他地区出让产能时,要坚决守住不突破区域产能总量控制目标的底线。
“从中国废钢量不断增长、日益趋严的环保政策看,行业应该鼓励节能环保高效的电炉钢发展。”李新创在采访中还特别强调。他解释称,由于电炉钢用废钢直接生产,相较于高炉炼钢,流程更短,污染也少。
力争提前完成去产能目标
相较于2015年底每吨不到2000元的螺纹钢价格,2017年一度站上5000元/吨的价格让不少钢企赚的盆盘钵满。
据中钢协统计,2017年1月-9月,钢铁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完成销售收入53544.7亿元,同比增长23.10%;实现利润总额达2413.40亿元,同比增长118.50%。
据不完全统计,进入2017年12月以来,国内已有超20家钢企发布产能置换方案。例如:福建三安钢铁拟新建1200立方米高炉1座,合计炼铁产能113万吨;拟新建1250立方米高炉1座,合计炼铁产能115万吨。
值得留意的是,上述计划中大多是新增产能或等量置换,没有减量置换,企业新增产能冲动明显。
徐向春介绍,不久前部分地区发现“地条钢”复产的情况,也同样是受利益驱动出现的“地条钢”死灰复燃。“在吨钢利润超过1000元的诱惑下,‘地条钢’死灰复燃并不是没有可能。这就需要地方发改委、工信及环保等部门严格执法,严防死守,坚决打击。”徐向春强调。
对于顶风作案仍然违规新增产能的情况该如何处置?工信部原材料司相关负责人在解读最新政策时指出,对未按要求产能置换、审核置换方案不严、落实置换不到位等违反办法的情形,有关部门将从两个层面进行处理。
一方面将对弄虚作假、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包括研究采取对不符合产能置换要求的项目责令停工、对涉事企业纳入失信名单等措施。其次,对审核把关不严、监督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中央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向全国通报,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徐向春在采访中分析称,“从宏观政策的层面上,2018年应该不会出现类似去年取缔‘地条钢’那样大刀阔斧的全国大动作了。但是此次文件的印发也透露出一个信号,那就是2018年去产能的主基调没有变化,各地去产能、严控新增、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工作同样也不容放松。”
在产能置换外,2018年钢铁行业内的兼并重组也将成为一大看点。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巡视员夏农近日在某钢铁行业论坛上透露,2018年行业将加大对钢企的重组力度,按照市场化推动债务重组。
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在1月3日发布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开创中国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一文中称,2018年要继续坚定不移抓好钢铁去产能工作,力争提前完成“十三五”的上限目标。
这也意味着,高达1.5亿吨的去产能5年大目标,有望提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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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工信部重申严禁新增产能 “地条钢”等六类产能不得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