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本市已供应的203.9公顷用地,主要位于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和平原地区新城范围内,符合“毗邻产业园区、交通枢纽和新城”的选址原则,具有较明显的区位优势,有利于促进区域职住平衡。
摘自 《北京青年报》 2018.01.08 记者 朱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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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去年北京集体土地租赁住房供地203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