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某公证处迎来一对夫妻
老公将夫妻俩名下70多套豪宅
统统归属到老婆一人名下
自己一分钱也捞不着
为的就是让老婆打消离婚的念头
同时也表表自己的忠心!
据了解,夫妻俩结婚十来年,男人从一个项目经理做起,做到了身家好几个亿的房产公司老板。男人在外头应酬多,后来就有了比较亲密的姑娘,事情很快被老婆知道了。老婆的意思是,你再三心二意,我跟你离婚。
一旦女人执意离婚,财产就会被分走一半。何况男人对婚姻不忠诚的表现还有可能少分财产。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旦离婚,男人的公司将无法再正常运行。
所以,两人跑来做“财产约定”——“夫妻名下共有的70多套房产都归女方一人所有,男方对这些房产不享有任何权利。”
办理此财产约定公证的公证员表示,男人这数亿身家都是婚后打拼下来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70多套房产不过是其中一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数家公司的股权等。
律师:通常建议
写“财产特别约定”再去公证
爱情的安全感太少,有的人发誓表示忠贞,也有的得签下一份书面协议,但这些“协议”真的有用吗?我们先来看个具体案例。
日前,据《潇湘晨报》报道,长沙一已婚男为确保情人不变心,竟与她签订了一份承诺书:未经其同意禁与其他男性发展亲密关系,否则收回赠与财产。之后,为了讨情人欢心,男子开始大笔转账,甚至豪赠房产。随后妻子将两人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承诺书约定了双方婚外同居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亦不合于社会公序良俗要求,系无效的民事行为。判决确认被告蒋某2013年9月至2015年4月期间无偿赠与被告唐某34.2万元的行为无效。
一律师表示,确实有不少未婚将婚的,或者是已婚但是预见危机的夫妻前来咨询能不能弄个“忠诚协议”。
“如果真的要以协议的形式来保障双方对婚姻的忠诚,我通常是劝他们别抱太大希望”,庞越说,感情、婚姻都是靠用心来经营的,哪是一纸约定能够确立的。
而且据她多年处理家事纠纷的经验,她知道很多时候,当感情保不住了,当事人会更多关注自己能否得到更多财产补偿。所以,面对来咨询“忠诚协议”的人们,她通常是建议他们做一个“财产特别约定”。
记者采访了杭州几个公证处。公证处表示,不办理“忠诚协议”,但会做“财产约定”。
科普:夫妻买房,
房本上写你名,房子也不一定属于你!
许多人结婚前都会先买房,这可是件大事,但你或许不知道,就算房产证写上你的名字,房子也不一定属于你!
当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时:
1、小明在与小芳结婚前全款买的房,房是小明的
小明婚前全款买的房属于小明的个人财产,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万一离婚,这套房子仍属于他一个人。
2、婚前小明贷款买房,离婚后房不一定是他的
结婚前小明买房,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婚后两人一起还贷。万一分了,两人是可商量的。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判房子归小明,但共同还贷的钱和房子的增值则由小明补偿小芳。
3、婚前小明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他名下,房是小明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当房产证上写着两人的名字时:
1、小明与小芳一起贷款买房子,房子属于两人
若房子是小明婚前贷款买的,婚后加上小芳的名字,那婚后房子增值和共同还贷的部分除夫妻另有约定外,应视为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俩人凑首付一起贷款,自然也视作共同财产。
2、房子是小明父母买的,写了两人的名字房子归谁
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出资也会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二人,归双方共有。即使小明小芳闹离婚,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款。
此外关于房子归属问题,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婚后单方父母赠与的房屋且只写自己子女的名字就属于个人房产;婚后单方父母赠与的房屋写了自己子女及子女配偶的名字,还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有贷款房产婚后加名,需要经过银行同意,但贷款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无贷房产婚后加名,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小编表示,婚姻是需要双方共同经营的,希望所有人都能嫁给爱情!
(原标题:男子70多套豪宅公证到老婆名下 只有一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