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K线讯 李艳艳 11月24日晚间,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股份”)(600008.SH)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批通过了《关于办理银行永续类融资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银行永续类融资业务。
公告显示,近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同意接受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将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工银瑞信投资-首创股份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金10亿元人民币向首创股份发放永续委托债权。相关资金已于2017年11月23日全部到账。
公告披露的融资情况显示,此次融资无固定期限,资金用于首创股份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收益率方面,第1-3年年收益率为5.95%的固定收益率,第4年起年收益率按第1-3年年收益率基础上每36个月跳升300BP。
此外,该公告披露了此次融资的强制支付情况。当期核算期内,公司发生以下事件之一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投资收益:(1)向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除非发生各方约定的强制支付事件,公司可将当期的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利息递延支付,且不受任何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
值得一提的是,公告显示,公司拟将本次融资作为权益工具计入公司所有者权益,具体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本次融资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增强现金流的稳定性,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原标题:【K线快讯】首创股份获工商银行10亿元永续委托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