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委员会公布家具类产品绿色采购自愿性新标准。此次欧盟委员会大幅修改了2008年欧盟绿色公共采购家具标准,而新标准的目标是要延长产品寿命及减少浪费。根据新标准,公共机构采购的家具必须耐用、适合使用、易拆卸、可修理、可循环再造。
根据科学文献中的现有证据显示,家具类产品的材料和零部件对环境的影响占80%-90%左右。欧洲公共机构是绿色采购的主要消费者。他们希望通过其购买力去选择环保的商品、服务和工程,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尽管绿色公共采购是自愿意义的性质,采购人可根据其意愿将这些标准纳入招标文件。但绿色公共采购事业助力欧盟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
欧盟的公共机构必须从合法来源采购木制品,采购木料必须遵守欧盟木材法规,投标人须持有适当的许可证,或实施尽责审查制度。家具使用的材料必须部分或全部由再生原料制成。该标准制定了家具所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总排放量的最高限制,以及木制板材和家具布料重金属和甲醛排放量的限量要求。
除了新家具,标准还对旧家具制定了新要求,目的是延长家具的寿命及尽量减少废弃家具的环境足迹。同样地,家具标准要求将废弃家具拆成个别部件,简化循环再造和能量回收工序。获得欧盟环保标签认证的家具,符合新的绿色公共采购家具标准。
(原标题:欧盟发布家具采购标准 出口家具企业需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