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10月18日新华社)
此前,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多地对《住房租赁管理条例》等征求意见和建议。专家表示,这将成为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的行政法规,进一步凸显了建立租售并举长效机制,加快租赁市场发展的重要性。同时,立法中如何规定租售同权及如何设计鼓励机构进入租赁行业的相关制度值得关注。
今年7月底,住建人士透露,通过立法,将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同时,还要健全住房租赁监管的体制机制,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而今立法的加速,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顺应了时代发展潮流,契合民意期待。
房地产市场要有序培育租赁市场,而租赁市场的有序发展和规范,就需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的立法。虽然截至目前,我国已有二十余个省份(直辖市)出台“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细则,从供给、金融、财政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但无论“规格”还是“层次”都略显不足,需要弥补,立法加速的“国法”正是为此而来。
据悉,《住房租赁管理条例》将对租赁行为各方权责进行认定,对政府公共租赁平台建设与监管、住房租赁企业的房屋建设标准、装修设施标准和价格标准等方面予以规范,这体现了以问题为导向,回应了舆论关切,有利于加强市场法治,建立健全住房租赁市场规则。
十九大报告提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而解决好房屋租赁的供需矛盾,正是建立健全住房租赁市场的关键。也因此,在立法加速、在划定住房租赁的公共安全底线、确立公平交易原则的同时,民众更期待能够保障和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壮大,实现平衡的供需关系。
这要求,立法要体现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未来应提供量大质优的租赁房源。同时,还应推动城市居民住房保障方式的转变,充分运用货币补贴和保障购买的手段,补齐租赁能力短板,增强住房租赁市场活力。(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张国栋)
(原标题:住房租赁立法加速契合民意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