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偿还个人债务,竟与人合谋告假状
天心区检察院抗诉一起涉建筑工程项目虚假诉讼案
长沙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李龙刚)做建筑工程,因为资金链紧张,竟然与他人合谋演戏,打起虚假诉讼的主意。近日,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抗诉的一起案件,揭开一建筑工程项目虚假诉讼的真面目。日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认定该案系虚假诉讼,支持检察机关的抗诉,撤销原民事调解书。
事情还要上溯到2011年,当年7月,戴某挂靠长沙某建筑有限公司承接了一生产基地厂房建设项目。在项目竣工后,戴某因资金链紧张,无法偿还他人债务,遂起意通过伪造证据、提起诉讼的方式起诉该建筑公司。
于是,戴某与法律服务工作者戴某某合谋,两人商定:通过伪造钢材供应商刘某与建筑公司的钢材供应合同款未付清等事实,起诉该建筑公司,以套取款项。戴某按戴某某要求伪造了刘某与建筑公司的钢材购销合同、87万元钢材款的欠条等证据,并利用其所掌握的建筑公司某项目部的印章在合同和欠条上加盖了公章。刘某亦在伪造的合同上签了字。2015年4月戴某某代理刘某向人民法院起诉建筑公司,要求其支付所欠钢材款87万元。
由于戴某挂靠建筑公司,工程活动全部由戴某安排和组织,建筑公司并不知道债务是否真实,只能委托戴某作为建筑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这样一来,该案的原告由戴某某指使,被告由戴某代理,双方合伙操办了这场虚假诉讼。
后在法院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建筑公司分三次向刘某支付钢材款87万元,法院调解书确认了调解协议内容并发生法律效力。建筑公司将87万元打到了刘某的账户后,刘某将钱转给了戴某,戴某将这笔钱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2016年,建筑公司在结算工程款时发现该笔款项有问题,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戴某等3人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2018年5月2日,戴某等3人因犯虚假诉讼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天心区人民检察院知悉情况后,于5月3日立案。随即开展取证,经多方调查核实了案件事实,并于2018年5月22日向天心区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但法院并未采纳检察建议。
随后,该院提请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抗诉,并派检察官出席再审庭审。日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认定该案系虚假诉讼,支持检察机关的抗诉,撤销原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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